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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全面完成

马洪超
来源:经济日报发布时间:2020-02-24

编者按 2月2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优先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做好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方面短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为各地各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指明了方向。自今日起,本报推出“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栏目,以期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凝聚力量、压实责任。敬请关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正当我们满怀信心向胜利迈进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带来了困难和挑战。对此,我们绝不能气馁和退缩,必须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以更有针对性的举措,落实好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的困难是多方面的,就业增收、扶贫产业发展、基本生活保障等都受到了影响。比如就业方面,各地在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但受疫情影响,贫困地区农民工对出门有安全方面顾虑,个别地方交通还不通畅,原材料供应紧张之下出现价格上涨,这些因素使得部分企业开工率一时难以恢复到正常水平。又如扶贫产业方面,此前很多贫困地区将蔬菜水果种植、牛羊养殖等作为扶贫产业,但受疫情影响,收购商减少,交通有待通畅,一些地方近期出现了农产品“卖难”问题,直接影响到贫困户增收。

可以说,疫情已成为影响今年脱贫质量的最大因素。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正视困难,提高脱贫攻坚政策精准性,有针对性地推进扶贫工作,尤其要抓住重点,从解决好外出务工、扶贫产业产销对接、优化扶贫资金使用、防止农户因疫情致贫返贫等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抓起。

一应优先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务工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关地方要及时摸清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抓住当前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时机,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有效对接,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思路,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返程返岗、外出务工。对于留在当地就近务工的贫困户,应尽快恢复扶贫车间的生产,让他们早日实现复工增收。这期间,扶贫车间及相关公司必须对员工做好体温监测、厂区消毒、保持一定工位间隔等防疫措施,防止工作疏漏带来人员聚集下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应及时解决扶贫产业发展难题,尤其是产销衔接难题。当前,各地陆续迎来春耕备耕,应及时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帮助贫困群众做好种苗、农资供应、扶贫大棚采摘销售等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和产品销售不受影响。各地尤其要落实好中央要求,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使生产物资进得来、扶贫产品运得出,并用好电商扶贫、消费扶贫等举措,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作用,探索定向配送、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等方式,多渠道把扶贫农特产品及时售出,转化为贫困户手中的“真金白银”。

三应抓好扶贫资金更优更高效使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好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资金需要,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不仅如此,各地在分配资金时也要考虑倾斜支持,已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优先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此外,扶贫小额信贷可采取适当延期还贷、简化业务流程,加强风险监测防范等措施,积极化解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于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扶贫主体,可考虑给予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四应做好因疫情致贫或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各地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认真分析疫情对深度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目标的具体影响,督促地方将资金和政策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受疫情影响大的领域和人口倾斜,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对于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应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政策,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完成这一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部门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最大程度地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期待广大扶贫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斗争精神,勇于争取胜利,与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