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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的逻辑与实践研究之四:公德与私德的“先后”


来源:中国科学院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发布时间:2021-11-13

编者按

立德树人是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提出的根本任务。如何落实成为教育界必须思考的课题。没有德育就没有教育,德育是教育质量的主要内涵;德育是对儿童和青少年学生影响最深远的教育,是影响力最大的教育;德育是当前深化教育改革最重要的领域,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的突破口。我们将分六期连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关于立德树人的逻辑与实践研究的系列论文,本期为系列论文之四:《公德与私德的“先后》。

立德树人的内在逻辑如何在学校落地呢? 这当然涉及多方面因素,包括环境的建设,师资队伍的培训,课程的实施,以及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完善,等等。然而,我这里想特别指出的是,立德树人的落地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学校德育的具体实施中,尤其是中小学德育,公德与私德究竟应该孰先孰后?

所谓公德,指的是公共领域中公民的道德规范。它关系到其他公民的公共生活,关系到公共领域的正常秩序。只要生活在公共领域中,公民的活动便无不具有公德的规定性。而所谓私德,则是指个人自处的德操,也是个人对待其他个人、处理与其他个人关系的道德。按照梁启超先生的定义,公德为“人人相善其群”,这无疑是正确的。“群”既指公共领域,也指共同生活的公民,“群”就是“公”。“群”是公德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公德的评价者、监督者。“相善其群”就是“德”;它是公民与群的关系。梁启超把私德界定为“人人独善其身”,也是不无道理的。能够爱自己和家人、爱亲戚和朋友,无论是在私域还是公域,都是良好的私德。如果在私人领域不“独善其身”,如果不爱自己和家人、不爱亲戚和朋友,私德行为就会超出私域之外,跃升为公德行为,并受到公域的制裁。所以私德与公德之间,与其说是领域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度”的问题。简单来说,私德是个人的品德、修养,公德是有益于国家、社会的德行。二者都是人生必需的道德,也都是社会所需的道德。“无私德则不能立”“无公德则不能团”,私德是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公德是社群得以维持的条件。不难看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上,爱国、敬业更多地属于公德,诚信、友善则更多地属于私德。

公德与私德也有所区别。根据学者的研究, 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德关系到社会对个体所要求的责任、义务,与法律、风俗、习惯相连,必须遵循,不能例外;私德更侧重于个人理想、信仰,可以期待,但不能强求。第二,公德重他律,私德重自律。第三,私德难以证实或证伪, 公德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所以,私德的养成更需要良心的驱使和引领。

既然如此,那么中小学德育究竟应该是公德优先,还是私德优先呢?让我们看看著名思想家梁启超先生的故事。1902年,梁启超先生开始陆续发表“新民说”系列文章,他在《论公德》一篇中大力呼吁和提倡公德为主,在当时影响很大。在他看来,“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他认为,中国文化中私德甚为发达,《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尚书》等所标举的德行,如忠信笃敬、温良恭俭让,大体皆为私德;所教人的修养方法,如知止慎独、存心养性,皆为增进私德之方法。中国古人的著作对于养成私德而言相当完备;但因偏于私德之表彰, 对公德之提倡甚多缺略。因此,中国文化中这种重私德、轻公德的情形必须改变,否则,中国在近代世界的衰落是无法挽救的。但是,在此后一年多的社会考察与深入研究以后,梁启超对自己的观点有所调整,重新重视私德的意义。因为他发现,现实中在倡扬公德时,有些人把公德和私德对立起来,从而不仅没有利国利群,反而由于蔑弃私德,引起社会的不满。有鉴于此,他又撰写了《论私德》,以补充《论公德》的不足。梁启超认为,社会在公德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私德有大缺点所造成的。于是,他提出:“欲铸国民,必以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欲从事于铸国民者,必以自培养其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培养国民道德,应以培养私德为先,从事国民道德教育的人,应首先重视培养自己的私德。这个讲法便与一年前他在《论公德》篇中所论,有很大的变化。他还说:“私德者,人人之粮,而不可须臾离者也。”所以,根据梁启超先生的观点,在道德培养的顺序上,私德应该具有优先性。他说:“就泛义言之,则德一而已,无所谓公私,就析义言之,则容有私德醇美,而公德尚多未完者,断无私德浊下,而公德可以袭取者。孟子曰:‘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知私德而不知公德,所缺者只在一推;蔑私德而谬托公德,则并所以推之具而不存也。故养成私德,而德育之事思过半焉矣。”

其实,这种观点岂止是梁启超先生的个人见解,其他的教育家和思想家也提出过相同的看法。

例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每天四问》一文中,把道德看成是“建筑人格长城的基础”,而且分“公德”和“私德”两方面。他认为, “公德”非常重要。一个集体能不能稳固,是否可以兴盛起来,就要看每一个集体的组成分子, 能不能顾到公德,卫护公德,来衡量它。所以我们在每一个行动上,都要问一问是否妨碍了公德,是否有助于公德?再说“私德”,“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就成为妨碍公德的人,所以一个人私德更是要紧,私德更是公德的根本。私德最重要的是‘廉洁’,一切坏心术坏行为,都由不廉洁而起。由私德的健全,而扩大公德的效用,来为集体谋利益”。

著名思想家章太炎认为,道德的本源在于私德。如果道德只注重其“大”其“公”的层面,而轻视其“小”其“私”的层面是值得商榷的,甚至是错误的。“私德”更值得珍视和培养,当家国一体、国家民族和个人休戚相关之际,“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要求更为强调和推崇的是私德。他甚至说:“吾于是知优于私德者亦必优于公德,薄于私德者亦必薄于公德,而无道德者之不能革命,较然明矣”。同时,章太炎也非常清楚地看到,尽管私德非常重要,但私德的成就只是道德成就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或充分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所以私德修养仍然必须推广到公德的养成。

我赞同梁启超先生等人的观点。我甚至认为,私德优先也完全符合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规律。正如有些人所批评的那样,现在学校德育的内容与要求,往往与儿童和青少年成长、道德发展的规律是相矛盾的。其实,在中小学应该更多地强调私德的养成,由此为人生奠定一个良好的道德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其中的逻辑顺序也是首先强调私德,因为在“三严”中, “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讲的都是私德。由此可见,在中小学的立德树人中,首先应该强调私德的培养或养成,进而循序渐进地推广到公德,由此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私德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具体。其中,有古人所谓的“知止慎独”,有陶行知先生强调的“廉洁”,还有章太炎先生提出的“知耻、重厚、耿介、必信”,等等。它们既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例如, 章太炎先生强调“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不廉不耻,则祸败乱亡,无所不至。然而四者之中,耻为尤要”,认为“人之不廉至于悖理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有学者认为,对于个体乃至国家而言,其首要的命题不是通晓有何等伟大抱负及其实现的路径,而是首先通晓什么不能触犯、什么不能违反,先要知道底线何在。百姓不知耻,无论贵贱,结果必是世衰道微、人心涣散;官员不知耻,即章太炎所谓“士大夫之无耻”,那就是国耻,结果可能要亡国灭种了。所以,私德的培育,首在知耻。所谓“重厚”,则是强调做人所需要的一种稳重的态度, 不能太轻浮。就是能够在个人修养与社会环境以及社会所提供的各种选择之间作出妥当的取舍,不为流行的、市侩的、功利的、粗俗的价值取向所迷惑。否则,只能是“言轻则招忧,行轻则招辜,貌轻则招辱,好轻则招淫”。又如“耿介”,则是指做人做事都要有原则、有规矩,不能对自己有利就做,对自己不利就不做。比如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里的“礼”就是原则或规矩。

在中小学教育中我们如何培养这种私德呢?这种私德又如何能够与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呢?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的问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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